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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 方慕辰/綜合報導】
一名家長控訴帶15歲女兒去南投露營,女兒被老闆娘服役放假的兒子性侵,而老闆娘也發文道歉回應。
家長在南投人聊天室發文指出,八月初家人帶15歲女兒到露營區慶生,在生日當天被夢谷瀑布親子農場(賽德克公主夢幻園區)老闆娘的兒子性侵已遂。事發至今已經20天案件都沒進到地檢,多方探查才知道加害人主張強制性交時有證人,拖延案件進地檢的同時又找了律師想跟家屬和解。
家長不滿說,知道他們家在仁愛區勢力很大,但勢力在大也不該欺負一個未成年! 尤其那是小孩子的第一次,剛考上一個好高中,人生剛要發光就黯淡下去了… 哭著說自己已經髒掉了,這種憤怒只有家裡有女兒的人才懂。
家長補充說,發文後仁愛分局打來說案件偵辦後準備直接移送地檢,老闆娘兒子單位長官有聯絡,很積極詢問這件事情及提供受害人幫助,但其實跟營區毫無關係,不是陸軍養大他的,不需要一直替他道歉,要道歉的是他。加害者母親果然如律師所料出來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甚至有他們的親友說我們是要仙人跳,我在這邊很鄭重的告知,我們「完全不打算」與對方和解,根本不存在仙人跳的說法,我們家可不缺那點髒錢!還有你們母子,你們忘記我們第一時間就去驗傷了嗎?「你們兩個去甲賽吧! 還敢主張合意性交」。
而老闆娘發文表示,但當下真的是完全不知道對方未成年,母親主動邀請我兒子說女兒想要認識我兒子,也是女方警訊筆錄中有明確記載的,所以對於強暴強姦這件事情我不願意相信我兒子有如此行為。另外影片中進到小房間畫面,女方後來出來後是很正常的走出來,並且直接前往營區烤火喝酒聊天,我兒子也完全沒有壓制跟制伏跟扭打,甚至遭遇到任何反抗,以及強迫,所以到事後以及烤完營火,一起四人開心喝酒兩小時半後,半夜還自以為有機會,繼續邀請女方看夜景夜遊等,我也相信他如果剛剛強暴完別人,不至於如此愚蠢還繼續邀約以為對方真的喜歡自己。
老闆娘說,後來筆錄時,女方也有自己提到,第一次他們單獨一起去拿酒,我兒子親了她,第二次隔了大概一小時,就是監視器畫面內容,兩人也是手牽手一起去的,當下也沒有異狀,事發是8/7,報案時間是8/9,所以我知道我兒子碰了未成年,令人髮指,也應該賠償,但實在不願意相信他強姦任何人,無論年齡。我知道我們沒有資格請求對方母親原諒,所以一切法律後果都願意承擔。只是強姦與強暴這情況真的跟我知道的部分有出入才會聲明。
老闆娘說明,對方女兒的警局筆錄確實有親口說明,是她主動要認識我兒子,且是「母親親自詢問我兒子」,母親親自代為轉達能不能認識的,我也是看到這段筆錄才選擇相信我兒子沒有強姦跟強暴,事後對方女兒跟我兒子,還有女方母親與另一位我朋友的兒子,也是一起喝酒聊天烤火到凌晨,若真的不適與被強暴,實在看不出有這樣的事情,所以才選擇暫時相信在強暴強姦這件事情上他沒有做。我也有看監視器,所以才選擇「暫時」相信我兒子沒有強姦與強暴。但發生肢體行為上我們一定負責到底,也能理解一位母親的憤怒原因,真的很抱歉讓對方覺得我們在否認與沒有悔意。會請我兒子若願意給他機會道歉,也會請他親自登門致歉,他真的從一開始被鼓勵認識,到後來一起手牽手相處中,自以為是的以為是相愛,也不知道對方其實未成年,不然不會母親主動撮合。甚至剛認識第一天就一頭熱跟女方有身體接觸,很抱歉碰觸了您女兒,一切後果他必須完全承擔,真的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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