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員工討薪放鞭炮...老闆怒掄木棍「插口旋轉」(圖/翻攝自GooogleMaps)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
台南一樁因薪資糾紛引發的命案再度引起關注。養雞場老闆林奕銘,因不滿前員工謝姓男子連兩天到場外燃放鞭炮挑釁,竟持木棍攻擊對方,甚至將木棍插入口中旋轉,最後還將人推下橋致死。一審遭國民法官判刑13年,林男不服上訴,檢方也認量刑過輕提起抗告,二審台南高分院最終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揭露,謝男因與林奕銘有薪資糾紛,2024年2月7日、8日連續兩天騎車到養雞場外燃放鞭炮。案發當日上午,林男聽到聲響憤而拿木棍出門,雙方隨即爆發衝突。謝男被打倒後,林男不但持棍猛攻,還將木棍插入口中旋轉,造成致命傷。之後他騎著謝男的機車到頂店橋旁,先將機車推落橋下,再把重傷的謝男拖至橋邊,推下約5公尺高的橋底,導致謝男嚴重頭頸部外傷,送命於現場。
一審審理時,林奕銘否認有殺人意圖,聲稱「只是想傷害對方」,並主張投案屬自首,可減刑。但法院認為,警方早已掌握證據,他所謂自首並不成立;加上案發手法殘忍,最後依殺人罪判刑13年。林男雖提出400萬元和解金,但被害家屬拒絕接受。
檢方則認為,林男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重大,判13年過輕,遂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審酌被告供述、證人說法與法醫鑑定,認定林男確實有殺人故意,其辯解無法採信。至於量刑部分,法官認為原審已依刑法規定綜合考量,並無輕縱或裁量不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