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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藉「加碼」發新生育兒津貼現金涉賄選! 雲林縣議員候選人遭羈押禁見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縣第五選區(臺西鄉、麥寮鄉、東勢鄉、四湖鄉)蔡姓議員候選人,涉嫌自今年3月至9月間,利用雲林縣某鄉公所發送新生育兒津貼之機會,身著競選背心陪同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現金2000給予具有投票權之新生兒家庭20餘戶。雲林地檢署認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揮查獲蔡姓縣議員候選人涉現金賄選,查扣現金290萬元。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情資得知蔡姓候選人涉賄選,林秀敏檢察長隨即指派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昨(1日)由雲林縣調查站、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雲林縣刑大及台西分局等單位搜索候選人及樁腳住處,扣得現金290萬元、紅包袋1批、禮金3萬4000元,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27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蔡姓候選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樁腳諭知交保60萬元,其餘收受賄賂之選民共25人均請回。

 

查獲紅包袋一批。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嚴正呼籲,隨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關鍵衝刺階段,各候選人、陣營或樁腳切勿心存僥倖,假借發放「慰問金」、「救助金」或「補助津貼」等各項名義,行變相發放現金買票之實。此類假借名目的餽贈或補貼,皆已嚴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賄選罪嫌,本署與警、調、廉、移團隊誓必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同時民眾應提高警覺、拒絕賄選,若發現候選人或其陣營突然假借各種名目異常發放之現金、禮品,或有任何疑似賄選情事,請撥打法務部24小時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一對一LINE檢舉聊天室QR-Code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個人資料均會嚴加保密,共同守護乾淨、公平的在地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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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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