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新竹報導】新竹市日前發生一起酒駕肇案件,警方調查發現,肇事男子在肇事前即有喝酒,肇後竟衝到路旁超商買兩罐啤酒一飲而盡,以為如同網路流傳可以用「是剛剛喝的!」為理由脫罪!但警方透過調閱監視器及酒測等方式調查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該名男子移送辦。

駕車擦撞機車男子(紅圈處)竟然還入超商買酒喝。翻攝畫面
新竹市警三分局表示,9月13日14時38分許獲報,新竹市明湖路1012-1號7-11超商前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場發現為魏男駕駛自小客倒車,碰撞停等紅燈沈女的機車,魏嫌於發生事故後,竟然進入超商購買兩瓶550毫升啤酒直接飲盡。

男子駕車倒車衝撞機車(紅圈處)。翻攝畫面
警方接獲110通報立即到場,並在現場發現嫌疑人魏男,經對魏男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75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魏男,全案訊後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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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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